時間:2006-06-08 點擊: 次 來源:重慶法制報 作者:李堂平 - 小 + 大
據《重慶法制報.法治開縣》4月19日報道 (記者 李堂平)本報2月22日報道的《交15萬元現金只開5萬元發(fā)票 開縣多人高價買到萬州經濟適用房》后,引起了萬州區(qū)有關部門的重視。4月13日,記者被邀請參加興茂集團公司與購房戶蔣先生的協(xié)調會。 興茂公司方也承認自身存在過錯。由此,在雙方3個多小時的辯解中,雙方達成了一致:蔣某某購買的近15萬元的門面由公司代售,買賣合同由蔣先生與買者簽訂,不低于原購買價,手續(xù)和稅收等費用由公司承擔,同時保證一周內售出。 蔣先生的話說:“多虧了報社記者,辛苦了求真務實的萬州干部!” 記者發(fā)稿前,蔣先生電話告訴記者,他已和公司方聯(lián)系,20日將在公司辦理相應手續(xù)。 |
上一篇:沒有了